佐证材料:
学术委员会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明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的定义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处理程序,包括申诉途径、申诉条件、申诉期限等,确保处理过程公正、透明、高效。学校高度重视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学术研究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根据《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等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强化日常宣传、教育、激励、考核、监督、约束等工作,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压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各单位(部门)具体负责、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三、责任主体
党委书记和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校领导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和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研究、决策、部署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问题。
党委教师工作部作为主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均负有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都是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均负有对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宣传教育、管理监督、调查处理、考核督查等职责。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管理责任。
四、工作职责
(一)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
1.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统筹协调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深入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政策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研究决策、安排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宣传教育、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等机制,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培育重德养德的良好风尚;
3.建立并完善学校师德师风激励、监督、考核机制,表彰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指导、督促、协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认定师德失范行为,惩戒师德师风失范人员;
4.研究解决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党委教师工作部(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
2.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监督考核;
3.分析研判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势,开展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和相关政策研究,提供决策建议;
4.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选树先进典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
5.依法依规做好师德师风问题的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完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惩处机制,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一票否决”。
(三)各单位、各部门
1.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任务纳入本单位(部门)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体系;
2.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确定专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每学期初开展1次专题研究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每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
3.分析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定期梳理和研判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领域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风险隐患的预防处置工作;
4.组织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日常监督,推动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
5.做好师德师风典型人物挖掘,积极选树、全面宣传师德师风典型人物,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典型、争做典型,激发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内生动力;
6.主动上报本单位(部门)发现的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按上级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落实对师德师风失范人员的处理措施;
7.负责做好本单位(部门)教职工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职工培养全过程,建立并完善教职工师德档案,构建和完善本单位(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8.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激励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在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工作中优先推荐;
9.其他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四)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
1.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严把人才引进入口关,将师德师风要求纳入入职考核、聘用合同、入职培训等,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培养和管理全过程,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及相关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落实学校党委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要求。
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纳入管理育人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要点。
3.党委组织部: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对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问责处理;对干部中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在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
4.纪委: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纳入警示教育、监督执纪的重要内容,对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处理。
5.教务处: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科研项目中的纪律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负责对教师教学事故、科研项目中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相关处理情况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参与对教师其他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处理;对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教师应取消在参与教学项目、教学成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资格。
6.校工会: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纳入工会宣传教育和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教职工应取消相关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
五、责任追究
(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3.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4.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5.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领导责任,参与决策或分工负责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管理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采纳的,不承担领导或管理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的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被追责的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责任人需向学校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及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重大问题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3.4.2校学术委员会及院系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项上能够发挥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