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证材料: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1、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校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2、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一方平安保全局安定,以稳定局面,保障学校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的全面建设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上海市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反恐防范指导性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属地政府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相关要求,结合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出现的突发事件,危害或危及校园安全,引起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恐慌的事件。
四、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事件,要在校平安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指令和分工,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快速反映。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立即向校平安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机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果断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3、减少损失。调动一切应急力量和储备资源,采取果断措施,尽最大可能和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五、组织指挥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学校设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处置发生在校园的各类突发事件。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学校各部门党政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处
上述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上报校平安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六、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警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地要及时报警,同时上报校处置突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同时通报市教委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加强应急防范工作,防止发生多点连环突发。
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人员、地点、部门、时间,现场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设施受损情况,现场气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等。
(二)赶赴现场
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发生突发的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三)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1、事发后,由学校主要领导在事发地附近安全区域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校内所有应急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2、保卫部要配合公安调动校内安保人员在事发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实施现场封锁,维护现场秩序,开辟绿色通道,疏散现场人员。
3、医务室要第一时间展开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程序进行救助。
4、党政办、工会等组织要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教职工成立应急抢救小组,开展疏散、救助、救护秩序等工作。
5、学工部(处)、团委等组织要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志愿者协会等学生力量成立应急抢救小组,协助学校开展疏散、救助、维护秩序等工作。
6、各辅导员要根据指挥部指令,深入学生群体中,掌握思想动态,全力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7、保卫部、后勤保障处、物业公司等要配合公安实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抓捕的案件侦查工作,协助做好需寻找目击证人、知情者等取证工作。
七、各类保障
学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队伍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运输保障、治安维护和人员防护等工作。
八、监督管理
1、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反恐防范意识,教育学生如何开展自救、避险、互救等常规措施。
2、各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从实战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及救援能力。
3、各部门要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应急预案。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附件: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关于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群众集会游行的应急预案
1.一旦发现有学生要集会、游行的苗子,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团委、学生会、学工部、辅导员出面,做好学生的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原则,予以疏导。
2.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1)市教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电话:23116611 23116768
(2)地区公安:外冈派出所电话:59588808;华新派出所:59791075 110
3.集会或游行内容如属内部矛盾,应查清集会游行的召集人,主要参与人所属部门、姓名、人数,并及时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辅导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教育劝导工作,劝说学生撤离、解散。
4.集会或游行内容如属反动、非法闹事性质,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教师、后勤保障处对现场实行监控,宣布集会或游行属于非法行为立即解散,并对现场进行摄录取证,封锁会场,清查并登记与会人员,并将为首人员带离现场,通过宣传、教育、劝阻、中止集会、游行,决不允许游行队伍走出大门。
5.保安应严格门卫制度,验证进校,不准许校外人员进校串联。
6.发挥治安网络职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掌控动态。力争将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
7.在事件处置完毕后,由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发布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二、关于处置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散发传单的应急预案
1.接报后,首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大(小)字报或传单的内容、张贴、散发的地点和时间,围观的人数和范围等情况后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根据大(小)字报、传单的内容区别对待,凡涉及到政治内容的应先行覆盖或收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支持来校处理。凡非政治性内容的,先进行拍照取证,并由保卫部派员进行清除,凡在夜间发现的,由总值班负责指挥,派员清除,在清理大(小)字报时,应避免与围观人员发生正面冲突。
3.保卫人员在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追查张贴、书写、散发人员,并防止再次张贴、散发,联系有关部门做好围观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事件发展和扩大。
4.对在学校局域网上散布有煽动性信息的,应及时通知网络舆情工作小组,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配合保卫部门进行查处。
5.网络舆情工作小组应全天候监控学校局域网的动态,发现有政治倾向的言论,立即向校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传播扩大。
三、关于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的应急预案
1.值班人员接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后速向校领导、保卫部、公安“110”接警中心报告,请求到校处置。
2.保卫部或总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保护好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影响勘查取证工作。
3.先期赶到现场的保卫干部应积极进行现场访问,调查周边环境,注意发现犯罪痕迹和案犯去向,配合公安机关勘察、调查工作。
4.发生凶杀或自杀案件时,如伤者有生命体症,应在不破坏现场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予以施救,并迅速报“120”送医院救治。
5.及时通知当事人的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防止其他事端的发生。
6.由部门负责人适时通知伤者家属,并积极做好安抚工作。
7.由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适时向师生通报案情,澄清事实,稳定师生情绪。
四、关于处置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1.接警后在确认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电话中应讲清火灾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的主要物质),同时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保卫部、总值班人员报告,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向上级报告。
2.在消防车到达之前,应组织现场师生员工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切断电源,控制火势,本着救人先于救物的原则,首先抢救人员,并做好火区人员的疏散逃生工作,积极转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蔓延,并做好财产抢救工作。
3.为消防车当好向导,向消防人员提供消火栓的位置,介绍发生火灾部位的内部结构,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位置及特征,便于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
4.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建立警戒线,保护现场,谨防乘火打劫。
5.火灾扑灭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现场监控,防止复燃,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6.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伤员,配合医院安置受伤人员,并及时通知家属,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7.妥善做好过火区域师生的安置工作。
8.由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向全校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的情绪稳定。
9.及时将火灾的后续情况向上级报告。
10.召开现场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五、关于处置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1.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保卫部进行通报,由值班人员或保卫干部立即赶赴现场。
2.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3.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并查清伤者的姓名、班级、家长电话。
4.保护好现场,寻找目击证人,记下肇事车辆牌号,车辆单位及肇事司机姓名,向公安机关提供可靠情况。
5.及时将事故现场情况向校领导报告,取得指导。
6.及时通知所属班级辅导员,辅导员配合,通知伤者家属,并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六、关于处置群体斗殴事件应急预案
1.接报后立即向保卫部(夜间报总值班)报告,并迅速赶到现场,积极阻止双方斗殴,晓之以理(应注意自身防护,避免无辜伤害),保卫部视现场具体情况及时报“110”接警中心,取得公安部门配合。
2.在地区公安机关协助下,制止双方斗殴,重点制服持械斗殴的为首人员。
3.积极将受伤人员(特别是有生命危险者)送往医院救治、验伤。
4.将双方当事人带离现场,分别安置,防止串供,做好现场监控,查找证人,劝散围观群众,并进一步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清理收缴凶器及遗留物品。
5.及时与当事人部门领导、班级辅导员取得联系,请求配合,做好善后工作,谨防事态扩大。
6.非本校人员一律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关于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1.饮食卫生工作以预防为主,在分管校领导统一部署下,加强督促、检查,并和全体师生员工按安全卫生工作条例及食品卫生法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切实有效地控制好事故苗子的发生。
2.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卫生事故,要立即向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指令向市、区卫生防疫站、公安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
3.医务室和各辅导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听从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令和安排,开展积极有序的救助、救护工作,及时运送中毒人员到医疗部门进行医治,车队要随时待命,听从调谴,积极投入到救援工作中去。
4.医务室、食堂、食品承包人和安保人员要立即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封存留样菜及有关餐具,提供上级防疫部门采样化验取证。查出事故原因,及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如有投毒嫌疑,由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学工部(处)、医务室等部门配合公安部门排摸案情,迅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6.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发布案情,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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